通政院副使
官名。元置,为通政院的佐官,见“通政院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通政院的佐官,见“通政院”。
官名。属“国民政府主计处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宋真宗天禧二年(1018)始置,以诸司副使充任,为发运司属官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三种为降官,指降为该职初叙官以下,并降其职。
官名。即突厥沙钵罗咥利失可汗十部每部首领“设”。
即“吏部都令史”。
官署名,掌宴飨、牲豆、酒膳之事。明、清皆有此司,为礼部的第四司。《明史·职官一·礼部》:《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,仪制、词祭、主客、精膳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…
官名。见“司候司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。分设于各州,统领马军。设指挥使、副使等职。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吏部考功司,掌从义郎考课、磨勘、关升之事。
官名。为天朝典官,掌下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。参见“提中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