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录副奏折”之简称。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度支尚书属官,仓部曹(司)长官。员一人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仓部郎。官名。隋朝初年改仓部郎为仓部侍郎,隋炀帝时又改称仓部郎;是掌管粮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掌全镇庶务,管辖弁目弁役。武官名。明嘉靖以后,五军、神枢、神机三大营各置中军官十一人,由本营派充,地位
见“十猛将军”。
属名。宋朝都大提举茶场司长官。参见“都大提举茶马司”。
清末地方驻防军,亦称巡防队。光绪三十三年 (公元1907年) 因为防军、练军及其他绿营、团练等杂项队伍章制不一,经过挑选,汰弱留强,凡年在二十以上三十五以下,身体强健者,一律按新军编制改为巡防营。每省
清朝纂修皇帝起居注之机构,又称“起居注衙门”。隶翰林院。康熙九年(1670)设。五十七年裁,以其事归内阁。雍正元年(1723)复旧。额设日讲起居注官,满十人、汉十二人,翰林院掌院学士和詹事府詹事照例兼
官名。隋朝行台省食货监属官,置四员,视从九品。唐朝行台尚书省食货监次官,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二员,正九品下,诸道行台尚书省各置一员,从九品下,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(622—626)渐省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,为八镇将军之一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二班,止授予在京都任职之官,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二班。陈拟二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梁始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代公府有金曹,主货币盐铁事。郡国亦置,大概不主盐铁,但主钱布。《五行大义》引《洪范五行传》说:“金曹共钱布。”又引翼奉说:“金曹主市租。”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金曹掾及左右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