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言书判
官场用语。唐、宋考察选人的标准。即身材相貌、言词谈吐、书写文字、撰写判词。唐制,身须体貌丰伟,言须言辞辩正,书须楷法遒美,判须文理优长。先集而试之,观其书、判,吏部侍郎出题,试判两道,定等第以收其俊乂。试毕过铨,察其身、言。铨量合格,然后注官。宋太祖建隆三年(962) 设书判拔萃科,未应格选人亦许应试,考判词三道。真宗时,复命近臣与判吏部流内铨官以身、言、书、判试选人,判词优等,授京官知县或大理寺丞,其次循一资或授职官知县,并引对便殿。后以无益于事,乃罢。
官场用语。唐、宋考察选人的标准。即身材相貌、言词谈吐、书写文字、撰写判词。唐制,身须体貌丰伟,言须言辞辩正,书须楷法遒美,判须文理优长。先集而试之,观其书、判,吏部侍郎出题,试判两道,定等第以收其俊乂。试毕过铨,察其身、言。铨量合格,然后注官。宋太祖建隆三年(962) 设书判拔萃科,未应格选人亦许应试,考判词三道。真宗时,复命近臣与判吏部流内铨官以身、言、书、判试选人,判词优等,授京官知县或大理寺丞,其次循一资或授职官知县,并引对便殿。后以无益于事,乃罢。
官名。西周设置,见于《尚书·立政》,为掌持王用的器物或御车的仆夫。
官名,为戊己校尉的副长官,掌行政文书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城门校尉》,参看“戊已校尉”条。
副职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乃施法于官府,而建其正,立其贰。”贾公彦疏: “谓小卿副贰大卿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五品,掌东宫太医,隶詹事院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 (1282)。三十一年,改掌医署,隶徽政院,寻罢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立典医监,武宗至大四年 (1311)罢。泰定帝泰定四年
使职名。唐朝置于岚州(今山西省岚县),辖楼烦、玄池、天池三牧监,管理该地区畜牧业。玄宗开元十三年(725)前废。
即鸿都门学校的学生,该校学生,皆有一技之长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始置鸿都门学生。”注:“鸿都,门名也,于内置学。时其中诸生,皆敕州、郡、三公举召能为尺牍辞赋及工书鸟篆者相课试,至千人焉。”
①周朝王畿以外九等地区。《周礼·夏官·职方氏》:“乃辨九服之邦国。方千里曰王畿,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,又其外方五百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骁骑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即项羽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项王自立为西楚霸王,王九郡,都彭城。”
官居要职的大臣。《管子·明法解》:“乱主之行爵禄也,不以法令案功劳; 其行刑罚也,不以法令案罪过,而听重臣之所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