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苑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内史杂》: “苑啬夫不存,县为置守,如厩律。”
官名,汉置,属少府,为太官令的属官。掌贡献物品。《汉书·张延寿传》:“元帝初即位,诏列侯举茂材,(寿子)勃举太官献丞陈汤。”注:“苏林曰:献丞,主贡献物也。”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旗籍、王会、典属、柔远、徕远、典刑六司各置主稿一至二人为佐官,由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充任。参见“理藩部”。
官名。突厥置。为突厥王的侍卫之士。是突厥语的音译,意译为狼,因突厥人自称为狼的后裔,故名此以志不忘旧。
监狱职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新监,在看守长的直接指挥下,监督、管理犯人,并办理监狱内的各项总务工作。如看守员额较多,则在若干看守中选一人为主任看守,协助看守长指挥总看守工作。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置,隶陕西行御史台。
蒙古语,意为“掌灯烛者”。元朝大都、上都留守司属下仪鸾局,均设烛剌赤提领所,掌殿庭灯烛张设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。为西织令副职,成帝河平元年(前28)西织更名织室后罢。官名,为西织室的副长官,佐西织令行施职事。参看“西织”条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罴卫长官,置一人。
初为职衔名,始于东汉。当时政令、政务总于尚书台,太傅、太尉、大将军等加此名义始得总知国事,综理政务,成为真宰相。魏晋南北朝多以公卿权重者居之,总领尚书省政务,凡重号将军、刺史,皆得命曹授用,位在三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