赞仪
官名。金代太子属官有赞仪,掌赞礼仪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詹事院》。
官名。金代太子属官有赞仪,掌赞礼仪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詹事院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民众婚姻事务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媒氏,下士二人,史二人,徒十人”,“掌万民之判,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。令男三十而娶,女二十而嫁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
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司士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委署主事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设,职掌辅佐储君太弟刘乂,卢志曾任此职。职掌同太子太师。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
见“馆伴使”。
官制用语。唐宋弹劾制之一。凡台、谏官向朝廷上奏疏弹劾官员犯有公罪,以及閤门、御史台检举官员违犯仪制等事,皆称弹奏。
官名,汉置,为灵台属吏,掌候日月星气,参看“灵台”条。官名。汉置,属灵台。见“灵台丞”。
见“盛京将军”。
官名。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翰林院置,当时庄宗初建号,故特立此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