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道员之兼衔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明旧制,分设守道、巡道,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,乃省与府州之间的地方长官。皆带原品衔充任。由京堂,如各寺卿品级等官补授者为参政道,从三品。乾隆十八
官名。隋朝始置二人,隶国子寺,从九品,掌书学教授之事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初置废不定,高宗龙朔二年(662)定置二人,从九品下,主管国子监书学之事。宋初不置,徽宗崇宁三年(1104)国子监创
①爵名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北宫锜问曰:“周室班爵禄也,如之何?”孟子曰:“天子一位,公一位,侯一位,伯一位,子、男同一位,凡五等也。”魏、晋以后,始依封国规模,分郡公、县公、乡公、开国公、开国郡公、开
官名,掌监厨师厨食。《后汉书·来历传》:“太子乳母王男、厨监邴吉等以为圣舍新缮修,犯土禁,不可久御。”
政区名。据杨宽《战国史》附录一《战国郡表》所载,魏国有:河西郡、上郡,均为魏文侯时置;河东郡,为抗秦而设;方舆郡、宋郡,原为宋地,齐破宋后属齐,魏取其地后设郡。赵国有:上党郡,魏分晋上党地置:雁门郡、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膳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清朝对不入格格五等(即郡主、县主、郡君、县君、乡君)之宗室女儿之称呼。入八分公侧室所生女以上者,给五、六品俸,不封授,不入八分公以下之宗女,不给俸,不封授。参见“格格”。
官名。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驾部曹,“掌车舆、牛马厩牧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①官名。隋炀帝置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,员四人,从七品,属尚食局。唐朝改正七品。为司膳之佐,协掌割烹煎和之事。宋朝沿置,为尚食属佐。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又,宋
清代步军统领所属的绿营兵。详见“步军统领衙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