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蠡
匈奴王号名。详“谷蠡王”条。
匈奴王号名。详“谷蠡王”条。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秩比二千石,掌谏司过失,为五谏官之一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参看“司中”条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称正授吏人为正名。非正授者,则带守阙、私名等名目而行其职。流外吏人必须至正名后,始许按一定选限出官。如门下省甲库令史,补正名后,八选可出为县主簿、县尉。
官名。宋真宗天禧二年(1018)始置,以诸司副使充任,为发运司属官。
官名。隋朝太子内坊有丞直四人,唐朝改为典直,正九品下,掌以仪式引导宾客。玄宗开元二十七年 (739),改隶内侍省内坊局。宋初仅存空名,未尝除授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理全国邮政事宜。置局长一人,总办一人,会办一人,下设总务、营业、稽核等股。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。清代设有驿站,在鸦片战争前,原以驿站递送军事文报,属
指皇帝宫中诸夫人、嫔、妃等戚属。《后汉书·赵熹传》:“二十六年,帝延集内戚燕(宴)会,欢甚,诸夫人各各前言‘赵熹笃义多恩,往遭赤眉出长安,皆为熹所济活。’帝甚嘉之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,拟扫狄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时罢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负责治安事宜。《三国志·潘璋传》: “(璋)讨山贼有功,署别部司马,后为吴大市刺奸,盗贼断绝,由是知名。”官名,三国时吴置,掌治安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潘璋传》:“(潘璋)讨山贼有功,署别
官名。汉初少府所属有锺官令及丞,武帝时改属水衡都尉,掌管铸钱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注引如淳说:“锺官,主铸钱官也。”
妃嫔号。北魏置。《司马显姿墓志》:“(先为贵华夫人) 未几,迁命为第一贵嫔夫人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