诰敕房
明清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明宣德(1426—1435)间置。始选能书者于内阁之西小房办事,称西制敕房。诸学士掌诰敕者居阁东,具稿付中书缮进,称东诰敕房。正统后,学士不能视诰敕,内阁悉委于中书等官,于是内阁又有东诰敕房。设中书舍人。掌书办文官诰敕,翻译敕书及外国文书、揭帖、兵部纪功、勘合底簿。清康熙十年(1671)沿置,由汉本房兼辖、遇办理诰敕,由大学士于汉侍读、中书内添派管理,无定员。额设供事四人。掌理核校颁发诰敕之事。宣统三年(1911)裁。
明清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明宣德(1426—1435)间置。始选能书者于内阁之西小房办事,称西制敕房。诸学士掌诰敕者居阁东,具稿付中书缮进,称东诰敕房。正统后,学士不能视诰敕,内阁悉委于中书等官,于是内阁又有东诰敕房。设中书舍人。掌书办文官诰敕,翻译敕书及外国文书、揭帖、兵部纪功、勘合底簿。清康熙十年(1671)沿置,由汉本房兼辖、遇办理诰敕,由大学士于汉侍读、中书内添派管理,无定员。额设供事四人。掌理核校颁发诰敕之事。宣统三年(1911)裁。
见“玉牒所”。
官吏任用限制之一。西汉时大守、县令的任用,本无籍贯的限制,本郡人亦可为之。其掾属则须完全用本郡人,而用他郡人则为特例。如《汉书·京房传》记“元帝以房为魏郡太守、秩八百石,居得以考功法治郡,房自请愿无属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诵训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晓四方习俗,博通古事,识记掌故,以备王的咨询。北周地官府保氏下大夫所属有诵训中士,正二命;诵训下士,正一命。掌同《周礼》中的诵训。
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置,以秘书监兼任。后以两省五品以上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秘阁并归秘书省,遂罢。官名。见“秘阁”。
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八品下。元沿置,升秩为从七品。
文书名。清朝使用的下行文。如织造行文府、厅、州、县即用此
参见“印”。
官名。清置,为牧厂总管所属,见“牧厂统辖总管”。
官名。唐置,为节度、观察使的属官,分司出入,备差遣,无具体职掌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见“朝上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缮写诏旨,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