诰敕房
明清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明宣德(1426—1435)间置。始选能书者于内阁之西小房办事,称西制敕房。诸学士掌诰敕者居阁东,具稿付中书缮进,称东诰敕房。正统后,学士不能视诰敕,内阁悉委于中书等官,于是内阁又有东诰敕房。设中书舍人。掌书办文官诰敕,翻译敕书及外国文书、揭帖、兵部纪功、勘合底簿。清康熙十年(1671)沿置,由汉本房兼辖、遇办理诰敕,由大学士于汉侍读、中书内添派管理,无定员。额设供事四人。掌理核校颁发诰敕之事。宣统三年(1911)裁。
明清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明宣德(1426—1435)间置。始选能书者于内阁之西小房办事,称西制敕房。诸学士掌诰敕者居阁东,具稿付中书缮进,称东诰敕房。正统后,学士不能视诰敕,内阁悉委于中书等官,于是内阁又有东诰敕房。设中书舍人。掌书办文官诰敕,翻译敕书及外国文书、揭帖、兵部纪功、勘合底簿。清康熙十年(1671)沿置,由汉本房兼辖、遇办理诰敕,由大学士于汉侍读、中书内添派管理,无定员。额设供事四人。掌理核校颁发诰敕之事。宣统三年(1911)裁。
官名。宋朝置,掌三省门钥。初以小使臣充任,南宋宁宗嘉定四年 (1211),以曾任知县、通判资序人充任。
官名。即少府少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少府少监。官名。见“内府监”。
官名。法院进行合议审判时,以一人为长,称审判长,通常以庭长担任,其职务为指挥法庭开闭,维持法庭秩序,讯问被告及证人,代表审判庭宣示。民国时期各级审判机关合议庭的主持人,通称为审判长。
官名。南朝梁简文帝大宝元年(550),侯景自加宇宙大将军,都督六合诸军事。
官名,秦汉皆置,为骑马厩令之副,佐令掌养骑马。参看“骑马厩”条。
官名。明清吏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,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升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左、右满、汉均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隶中大夫掌罪隶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① 西魏、北周冬官府置,掌金属矿藏、冶炼及加工制造,长官为中大夫,有小司金下大夫、 小司金上士、 小司金中士,统锻工上士及典艹、冶工、铸工、函工、雕工等中士。② 即尚书省户部金部
官名。即户部尚书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户部尚书。官名。见“地官”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尚书省都曹长官,协助尚书令、仆射综理各曹事务,位居诸尚书之首。为之者多兼侍中,常迁为尚书令、仆射或三公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