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署
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清制,官员初任, 多系署职, 顺治十七年(公元1660年)规定:“署职各官,历俸二年,果有实政,该督抚具题,吏部覆准,方与各官较俸升转。”署职年限照上述规定为二年,间有延长和缩短。王兰生于雍正三年署国子监司业,次年即实授。嘉庆时黎世序任淮海道三年后始实授。
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清制,官员初任, 多系署职, 顺治十七年(公元1660年)规定:“署职各官,历俸二年,果有实政,该督抚具题,吏部覆准,方与各官较俸升转。”署职年限照上述规定为二年,间有延长和缩短。王兰生于雍正三年署国子监司业,次年即实授。嘉庆时黎世序任淮海道三年后始实授。
官名,汉置,为水军将领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来歙传》:“六世祖汉,有才力,武帝世,以光禄大夫副楼船将军杨仆,击破南越、朝鲜。”
1、官吏。《后汉书·东平宪王苍传》:“建初元年,地震,苍上便宜,其事留中,帝报书曰:丙寅所上便宜三事,朕亲自览读,反复数周,心开目明,旷然发矇。间吏人奏事,亦有此言。”2、官吏和百姓。《后汉书·何敞传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晋安平献王孚为太宰时府内置刺奸曹,设属一人,主罪法。
爵制名。一说夏、商时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,周朝为天子、公、侯、伯、子男五等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公侯田方百里,伯七十里,子男五十里。”《孟子·万章下》:“北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左司长官。康熙二十四年(1685)上驷院设郎中一人,三十三年上驷院分设左、右二司,次年移郎中于左司掌印,右司由员外郎管。乾隆四十三年(1778)定左司郎中作为坐办堂郎中,专办堂上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卜下大夫属官,掌观测太阳及其云气的变化,以辨吉凶,下设视祲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都城所在郡长官,多由宗室担任,三品。职比京兆尹。官名。北齐都邺,其政区为清都郡,置清都尹为京师长官,有丞,属官有中正,功曹,主簿,督邮,五官,门下督,录事,主记,议生,及功曹、记室、户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土均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掌理邦国都鄙士地政令之事。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司均上士,正三命;司均中士,正二命。掌土地的政令。凡人口在十口以上,每户给宅基地五亩;七口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诸地农事。初设年代不详,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 十月,改立为农政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