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长
官名。汉朝属黄门,主传译与奉使。时西域诸国亦设此官,或分左、右。三国魏沿之。西域戎部译长,第八品。
官名,掌翻译的官员,有的分左右,有的不分。下属有翻译,员额不定,根据实际情况或多或少。西汉时西域诸国都设此官,人数不等,有的一人,有的三四人。《汉书·西域传》:“疏勒国……左右译长各一人。”“姑墨国……译长二人。”“龟兹国……译长四人。”
官名。汉朝属黄门,主传译与奉使。时西域诸国亦设此官,或分左、右。三国魏沿之。西域戎部译长,第八品。
官名,掌翻译的官员,有的分左右,有的不分。下属有翻译,员额不定,根据实际情况或多或少。西汉时西域诸国都设此官,人数不等,有的一人,有的三四人。《汉书·西域传》:“疏勒国……左右译长各一人。”“姑墨国……译长二人。”“龟兹国……译长四人。”
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依照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公布的《公务员服务法》中规定:“公务员接奉任状后,除程期外,应于一个月内就职,但具有正当事由,经由主管高级长官特许者,得延长之。其延长
官名,金朝置,从八品,掌拘收材木诸物及出给之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判官一员,皆正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官名。金置,掌拘收材木诸物及出给之事。佐官有副使、判官各一人,均为九品;下设司吏一人,库子四人
官署名。清代刑部按省分司,各掌其省的刑狱。共十八司:江苏、安徽、浙江、福建、四川、湖广、陕西、河南、江西、山东、山西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、奉天、直隶、督捕清吏司。每司除掌本省(区)刑狱外,兼掌在京
官 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河南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下分设四科
官名。隋朝太仆寺牛羊署次官,置三员,从九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宫名,汉哀帝太后居之,置少府、太仆,秩皆中二千石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元傅昭仪》:“帝太后称中安宫……各置少府、太仆,秩皆中二千石。”
官名。参见“神乐观左知观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天京内巡查之事。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官名,东汉置,属京兆尹,掌监督铸钱和查假钱。《后汉书·第五伦传》:“时长安铸钱多奸巧,乃署伦为督铸钱掾,领长安市。”
女官名,汉置。《汉书·外戚传·孝成赵皇后》:“弃所养儿十一日,宫长李南以诏书取儿去,不知所置。”注:“晋灼曰:《汉仪注》有女长御,比侍中。宫长岂此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