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治局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于少数民族地区或边远地区尚未设县的,先成立设治局进行筹备,作为设县的过渡。设治局置设治委员一人,其职权与县知事略同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六月二日公布的《设治局组织条例》规定,设局长一人,受省政府的指挥监督,处理本管区域内行政事务;其辅助人员有佐理员,并得酌用雇员。设治局与县政府一样,在不抵触中央及省的法令范围内得发布局令,并得制定单行规则,但须呈报省政府查核备案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于少数民族地区或边远地区尚未设县的,先成立设治局进行筹备,作为设县的过渡。设治局置设治委员一人,其职权与县知事略同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六月二日公布的《设治局组织条例》规定,设局长一人,受省政府的指挥监督,处理本管区域内行政事务;其辅助人员有佐理员,并得酌用雇员。设治局与县政府一样,在不抵触中央及省的法令范围内得发布局令,并得制定单行规则,但须呈报省政府查核备案。
见“卫率府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,属门下省通进司,职掌不详。似仿宋制。圣宗统和二十八年 (1010),萧韩家奴为右通进,典南京栗园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元年改提领所为提举司。提举,意思是“掌管”。元代有许多名称不同的提举司,如兵部所属的大都陆运提举司,工部所属的织染人匠提举司等,皆设提举,或为该司长官,或为副贰之职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典禁卫骑兵。《三国志·麋竺传》: “(竺)子威,虎贲中郎将,威子照,虎骑监。自竺至照,皆便弓马,善射御云。”官名,三国魏、蜀皆置,为虎骑之长官。掌虎骑侍从护卫。虎骑,择军中勇猛之士组成
参见“十忠将军”。官名。将军名号,梁置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官名。即龙厩令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正五命。参见“员外散骑常侍”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 见“左员外常侍”。
官署名。辽南面东宫官。袭唐崇文馆制设。置学士、直学士、校书郎等职。
官名。清末置,属典礼院。掌管筵宴,备办祭品,稽核各项典礼应用的酒醴、牲牢、庶羞等。所属有佥事、录事若干人。
官名。隋于内侍省置内仆局,设令二人,丞三人,唐沿置,掌中宫车乘出入。设令二人,正八品下;丞二人,正九品下;属吏有书令史、书吏、驾士、典事、掌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