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警法司

警法司
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掌司法警察,负责国际警务交涉,调查政法民情,检查书刊报章等。辖司法、国际、调查、检阅四科。置郎中一人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四人。三十二年,司撤,事归民政部。

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巡警部。分设四科:司法科,掌审定司法警察办事章程,核办司法警察官的配置及考核成绩与调查罪犯种类等事。国际科,掌审定国际警察事务规则,调查各省租界、警政情形、一切交涉及翻译事件。检阅科,掌查阅报章书籍,如有违《报律》、《出版律》者随时检举,并管京外各报馆、书坊。调查科,掌调查各省政法民情及地方习惯风尚,会同部内各科审定一切警章。设郎中一人,总理司务;每科设员外郎一人,总理科务,主事一人,办理科务;并有书记官、司书生若干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监察使署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隶属于监察院。监察院成立之初,为行使对于地方的监察权,划分全国为十四监察区,民国二十三年(公元1934年)改划为十六个监察区。但各区监察使多未派任。至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

  • 帐前银枪都

    五代时藩镇牙兵。本为后梁魏博节度使杨师厚所置的银枪效节军,杨师厚死后,梁朝廷以魏博镇天雄军强悍难制,决定从魏博镇割出三个州,另行成立昭德军,而分天雄军为二,银枪效节军将士于是率兵作乱,挟持新任节度使,

  • 左译长

    官名。汉朝西域各国与汉朝交往频繁,多置有译长,或分左、右。《汉书·西域传》卑陆国有左、右译长各一人。官名,汉朝时西域卑陆国等置,掌语言、文字翻译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卑陆国》:“辅国侯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、

  • 任官的民族限制

   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元代选任官员,内外长官例由蒙古贵族充任,副职则尽先用色目人,汉人只能充任中下级官员或属吏。有关兵籍等军机重务,汉人是不得与闻的。在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枢密院中,不仅汉人不得充任长官,色目

  • 身言书判

    官场用语。唐、宋考察选人的标准。即身材相貌、言词谈吐、书写文字、撰写判词。唐制,身须体貌丰伟,言须言辞辩正,书须楷法遒美,判须文理优长。先集而试之,观其书、判,吏部侍郎出题,试判两道,定等第以收其俊乂

  • 都功德使

    即“功德司”、“功德使”。

  • 金靴营

    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所辖为鞋匠,主制造靴鞋。

  • 常务次长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政务次长”。

  • 司膳郎

    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置,以授光禄司司丞中庖人出身者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则授寺丞。

  • 沙苑监副监

    官名。唐朝太仆寺沙苑监次官,置一员,正七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