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警务局

警务局
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。第一科所掌为:一、中央或地方巡警条例之颁布,及警员之编制与经费之计划事项;二、警察官吏之考绩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集会、结社、聚众事项;二、出版著作、新闻杂志事项。第三科所掌为:一、各种行政警察事项;二、消防事项。第四科所掌为:一、中央或地方巡警教育之计划事项;二、中央或地方巡警学生及其教员、职官之成绩事项。每科设科长一人,一等科员一人,二等科员二人,三等科员五人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四月,北洋政府改称“警政司”,参见该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祝令丞

    官名。汉代太常的属官有太祝令及丞,景帝中六年(公元前144年)更名太祝为祠祀,武帝太初元年(公元前104年)更名庙祀,东汉时复称太祝令丞。又有祠祀令一人,属少府。东汉太乐令秩六百石,主管祭祀时赞祝及迎

  • 哈思户额尔机阿达飞拜察喇昂邦

    见“哈思呼额尔吉阿达费拜察喇按班”。

  • 隶副奏折

    文书名。即奏折之抄件。详“奏折”。

  • 六大

    六种职官的合称。指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建天官,先六大,曰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;典司六典。”郑玄注:“此盖殷时制也。”殷朝天官的六种属官。《礼记·曲

  • 六察

    ①谓唐、宋监察御史分察百官之六事: 其一,察官人善恶; 其二,察户口流散,籍帐隐没,赋役不均; 其三,察农桑不勤,仓库减耗; 其四,察妖猾盗贼,不事生业,为私蠹害; 其五,察德行孝悌,茂才异等,藏器晦

  • 良酝署署正、署丞

    官名。明制,光禄寺所属的良醖署以署正、署丞为正副主官,掌供酒醴之事。属官有监事。清制,有署正满、汉各一人,署丞满二人,掌供备羊、酒并备酿酒所用器物,并供应宫内日用羊肉及牛乳。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,署内设

  • 驾部侍郎

    官名。两晋南北朝尚书驾部郎之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隋文帝定置为兵部驾部司长官,正六品上,开皇三年(583)升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“驾部郎”。参见“驾部”、“驾部郎”。官名。隋设此官,属兵部

  • 哨官

    官名。清朝对绿营兵中管哨(百人为一哨,五哨为一营)武官之称呼。武官名。清代置于湘军等勇营,见“哨”。

  • 台正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由台长改称,为中央观象台的主官。见“中央观象台”。

  • 理政听讼大臣

    官名。又作“理国政听讼大臣”。清入关前职官。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(1615),共五人,均为努尔哈赤之亲信大臣和统兵将领,又称“五大臣”。同时还设有扎木固齐十人,亦称理事十大臣,与五大臣佐理国政,厘治政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