詹事司直
官名。唐朝太子詹事府属官,置二员,正七品上,掌纠劾宫僚及率府之兵; 太子监国,一人与司仪郎、舍人分日受理启状。
官名。唐朝太子詹事府属官,置二员,正七品上,掌纠劾宫僚及率府之兵; 太子监国,一人与司仪郎、舍人分日受理启状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礼部次官,佐礼部中大夫掌礼仪的制订与执行,下设礼部中士、礼部旅下士。正三命。武帝保定四年 (564) 五月丁亥,改礼部为司宗,遂改称“司宗上士”。
官署名。清置,为内务府七司中的第三司;掌本府祭祀、礼仪、乐舞,兼稽太监品级及果园赋税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内务府》。
即“江南清吏司”。
吏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参掌四选之事。以知府资序以上人充郎中,未及者为员外郎。南宋高宗建炎四年(1130),罢权摄、添差郎官。凡初进拟,仅称吏部郎官; 及拟告身
女君即皇后。《汉书·外戚传·文德郭皇后》:“黄初三年,将登后位,文帝欲立为后……遂立为后。”注:“《魏书》曰:后上表谢曰:妾无皇、英釐降之节,又非姜、任思齐之伦,诚不足以假充女君之盛位。”皇后之称。《
官名。①周朝司徒属官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第八》: “大司成论说在东序。”郑玄注: “大司成,司徒之属,师氏也。师氏掌以美诏王教国子以三德三行及国中失之事也。”② 学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由国子祭
官名。周朝设此官,掌管礼制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命典礼,考时月定日,同律、礼、乐、制度、衣服,正之。”
官署名,即设在雒阳的诏狱。诏狱,掌奉诏囚禁或审理犯人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唯廷尉及雒阳有诏狱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各地金、铁冶炼。简称铁冶提举司。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始于景州置提举司,管领景州、滦阳、新匠三冶。其后增置平阳、顺德、济南等提举司。成宗大德五年(1301)后次第升为都提举司,仍
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以局长一人为主官,掌编辑印发临时政府公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