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管理火药局大臣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以褒赏军功勋臣,无职事,六品上,位在尚书诸曹郎中之上。明朝定为正三品武官初授之散阶称号。清初沿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三品之封赠,乾隆二十年 (1755),改名武义大夫。官名。明代武散官正
官名。南朝梁置,陈庆之曾任此职。参见《梁书·武帝纪》。
官名。见“司礼寺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二人,笔帖式若干人,皆为满员。掌银钱物品之出纳,岁汇报京师户部,并请领用物。
宋朝乡役名。掌督催赋税,参与推排户等,编造五等丁产簿。太宗淳化五年 (994) ,令以乡村第二等户轮充。神宗熙宁三年 (1070) 改为雇役。后为催税甲头或保长所取代。南宋时,福建路仍置,轮差或招募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为“惜薪司”,顺治十八年(1661)改“内工部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始称营造司。掌宫廷修缮事务。凡宫殿及庭园工程,大者会同工部办理,寻常岁修自行承办,每年定期淘挖
即“太子少师”。见“宫衔”。
见“班禅额尔德尼”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为内侍阶官,位在内侍高品下、内侍黄门上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内侍官名,改右班殿直。金章宗泰和二年 (1202) 复置为内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