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官名。清朝蒙、回各部扎萨克属官。统管一旗之事。遇有缺出由札萨克择本旗台吉、塔布囊之贤能者以原品补放,或以参领选补。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员额一人,直属于札萨克,总领旗众。由台吉、王公中选补,如
侍御史别称。《通典》卷二四《职官》六《侍御史》:“定殿中监察以下职事及进名改转台内之事,悉主之,号台端,他人称之曰端公”。唐代御史俗称端公,因其位居御史台之端(首),故称。《通典·职官六·侍御史》:“
官名。即太医令。即“太医令”,详见该条。
官名。又称署司弓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。协掌备弓处事。初名弓匠委署固山达,额设五人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改是称。四十四年定为八品职衔。光绪三十年(1904)省一人。
官署名。宋朝牧养机构之一。太祖开宝二年(969)始置,掌牧养骆驼,以供内外负载之用。设监官二人,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太仆寺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太仆寺,掌牧养骆驼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散秩大臣。
官名。南宋初年置,为临安府行政长官。孝宗乾道七年(1171)罢,以皇太子领临安府尹事。九年复置。
官名。清末各省谘议局长官。详“谘议局议长”。又,内阁总理大臣会议时充议长。
指法庭或法院。古代大司寇听讼于棘树之下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成狱辞,史以狱成告于正,正听之;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,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。”因此,后来称法庭、法院为棘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