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宫都监
见“行宫使”。
见“行宫使”。
宋朝在京诸司吏人任职年满,应出职授官而复令留司继续任吏职; 或在任差遣得替后,归本司祗应者,称勒留官。勒留官依一定选限,可出职授官。宋承唐制,在京诸司任满有出职资格的吏人仍命留任或已出职得差遣的吏人,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火药。
甄别执行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由各官署长官就合格人员中选派,每次至少十人,并指定其中一人为会长。甄别委员会的预备和补助事务,由铨叙局办理。参见“甄别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于少府监置八十三人,为内作使属下的织绫匠。
官名。清朝宗人府所属左、右二司之长官。分掌左、右二司事。雍正二年(1724)改郎中设。左、右司各二人,正五品,以宗室充任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典祀司长官,员一人,掌有关祭祀的各种事务。正五命。下设小典祀下大夫,小典祀上士以佐其职。领司几筵中士、司罇彝中士、掌郁中士、司鬯中士、司牺中士、司鸡
官名。清朝宗人府之长官。掌皇族属籍,编纂玉牒,并负责宗室、觉罗子弟的教诫、议处、议叙等事。顺治九年(1652)设,一人,以亲王、郡王充任。官名。清置,为宗人府长官,掌皇族属籍,按时修辑玉牒,奠昭穆,序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将军府事务厅,员额四人;其下设参谋、副官各四人,秘书、书记各两人。一般机关如法律编查会与修订法律馆在事务员长之下亦设事务员,为一般职员。
官名。北宋初年置,属东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 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品。通常不领本职,多用为医官迁转之阶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,改保安大夫。官名
官名。三国蜀置,掌宿卫禁军。《三国志·向朗传》: (后主)建兴元年(223),(向宠)封都亭侯,后为中部督,典宿卫兵。官名,三国蜀置,掌宿卫禁军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向朗传》:“(向宠)建兴元年封都亭侯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