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在礼部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罪犯搜索、逮捕、解送、罪证搜索检查,稽核违警罪处分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官员褒奖方式之一。清代有此制,见“加顶带”。
官名。南宋置,参掌尚书左选之事。
官名。唐末始置。五代后梁于开封府置,左、右各一人,以牙校充任。宋朝开封府及陪都河南府、应天府、大名府皆置,各左、右一人,为军巡院长官。太祖开宝六年(973),改用士人,增设左、右军巡判官为副职。掌京城
官名。明清皆置,简称提牢。见“提牢”条。官名。见“提牢厅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由提刑按察司改名。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改为江北河南道肃政廉访司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官名,金朝置。从六品,掌造金银器物、亭帐、车舆、床榻、簾席、鞍辔、伞扇及装钉之事。其佐官有丞,从七品;直长,正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汉代将军所属有长史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袁绍传》记韩馥为冀州牧,以耿武为长史,是汉末至三国魏,州亦已有长史。至晋代,州刺史带将军者,其军府之制渐次形成,长史为州军府的上佐,掌理军府政务,多带州治所的
“云南等处行中书省”的简称。
“通直散骑常侍”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