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军右司马
官名。唐武则天大足元年(701)东都、北都、雍、荆、扬、益州置为僚佐,中宗神龙二年(706)省,睿宗太极元年(712)雍、洛四大都督府复置,各一员,与左司马同掌辅弼军政,平时则练习搜集狩猎;战时则申战守之法,专主器械、粮草、军籍、奖励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大足元年(701)东都、北都、雍、荆、扬、益州置为僚佐,中宗神龙二年(706)省,睿宗太极元年(712)雍、洛四大都督府复置,各一员,与左司马同掌辅弼军政,平时则练习搜集狩猎;战时则申战守之法,专主器械、粮草、军籍、奖励。
① 官制用语。汉代有“三互法”,令婚姻之家及两州之人,为官不得相临,以避嫌疑。唐代宗广德二年(764),令中书、门下两省五品以上,尚书省四品以上,御史五品以上,诸同正员三品以下及诸王、驸马等,其亲属及
任用官员的通称。唐制有册授、制授、敕授等区别。
元朝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下辖监司合称。即江东建康、江西湖东、江南浙西、浙东海右、江南湖北、岭北湖南、岭南广西、海北广东、海北海南、福建闽海十道肃政廉访司。
官署名。亦称转运使司。宋朝诸道(路)皆置,均调一道(路)租税以供国家支用,以转运使、副使主其事,兼分巡所部,监察官吏能否,其属有转运判官。辽朝置山西路都转运使司及奉圣州、蔚州、应州、朔州、保州转运使司
官名。唐朝宰相名号,指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。《唐会要·名称》: 太宗贞观四年(630)“戴胄除民部尚书,与左右仆射、侍中、中书令同平章国计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崇福司的佐官,员额二人,从四品。
宋朝殿试合格人第五甲俗称。以其登第人后多贵显,故称。
科举考试中对乡、会试正主考官之尊称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丞相府。《汉旧仪》载:“郡国守丞长史上计,事竟遣,君侯出坐庭上,亲问百姓所疾苦,计室掾史一人大音者,读敕毕,遣。”
官名。宋太祖乾德四年(966)置,以朝官充任。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,又分置各案推官或巡官,以京朝官充任,掌管诸案事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皆废。官名。见“三部判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