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军司马司次官,佐军司马中大夫掌兵事。其下设有军司马中士、军司马旅下士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汉置太子厩长及丞,为太子属官,属太子詹事。东汉属太子少傅,秩四百石,主车马。
见“福元营缮司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射鸟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射鸟,氏掌射鸟。祭祀,以弓矢驱鸟鸢。凡宾客、会同、军旅,亦如之。射则取矢。矢在侯高,则以并夹取之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射鸟。《周礼·夏
官署名。全称为山东路都元帅府统军司。设于元世祖中统三年(1262),总管从宿州到宁海州的蒙古、汉军万户。至元二年(1265),由益都移司于沂州(今山东临沂)。设统军使、副使。至元九年,改为山东行枢密院
官名。简称“总理大臣”,又名 “总署大臣”、“译署大臣”、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长官。咸丰十年十二月(1861年1月设。分为三种:一为总理各国事务亲王、郡王、贝勒,特简; 一为大臣,以军机大臣兼领,特
使职名。唐高宗仪凤(676—679)中始置,立四使: 南使有监十五、西使有监十六、北使有监七、东使有监九。其后增置盐州使,有监八; 岚州使,有监三。掌终岁巡按,以功过相除为考课; 其南使、西使各有丞三
官名。清置,为都转盐运使司长官,掌督察场民生计、商民行息、水陆运输、计算里程及往返时间等;从三品,奉天、直隶、山东、两淮、两浙、广东、四川各一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》。民国也置盐运
监狱类名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羁押无力偿还债务的民事被告人的特种监狱称为管收所,一般都设在看守所内部,其所长及办事人员等均由看守所长及看守所职员兼任。管收期限至多不得超过三个月,管收之费用由败诉人负担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包衣佐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