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荫任

以父祖的官爵保任子孙为宫的制度。此制是世官制度的一种遗存形式,始行于汉,历代沿行之,为入仕的杂途之一。汉制,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岁得任其子及同产一人为郎,备宿卫,与闻公卿议论。由光禄勋每岁课第之,其品行优异者,根据其才能,或自郎选为县令,或自大夫选为守相。南北朝仕途决定于门第,实际上是一种普遍荫任制,故无特别的荫任规定。唐代废九品官人之法,普遍实行荫任法,无论宗室皇亲,不拘勋封职事,均按品阶以荫其子孙。宋代荫任兼采考试及学习之法,以防止贵族子弟的游惰。辽代实行官职世及之制,皇族四帐世选北宰相,国舅五帐世选南宰相。金于海陵王时定荫叙法,一品至七品各限其人数,削八品用荫之例。元于成宗时定诸职官荫叙之例,正从一品子为正从五品;依此比叙至正从五品;正六品以下另有规定。明于洪武中定荫叙法,在京三品以上,考满成绩显著者方得请荫。清代荫任有世任、恩任、难任等名目。世任指勋阀故家子孙袭承先人官爵,均先选为侍卫、拜唐阿,不数年即授显职;恩荫指恩诏赐荫,例应视父祖品级,入国子监肄业,经考试合格后授以官,并分发六部历事学习,分别优劣以为去留;难荫指官员殁于王事者,依应升品级赠衔,并荫一子入监肄业,期满候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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