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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疆缺

清朝外官缺分之一。属此缺者有云南之元江、鹤庆、广南、普洱、昭通、镇边等府、厅通判、同知,镇雄、恩乐、恩安、永善、宁洱、宝耳等州、县,贵州之古州兵备道,黎平、镇远、都匀、铜仁等府同知,清江、都江、丹江通判及永丰知州、荔波知县、四川马边、越巂同知等数十职。俱三年俸满,有政绩而无差错者,依例升用。因属边俸缺,边疆水土恶厉,或不侍三年即行升擢。乾隆(1736—1795)中,依地择人,实行苗疆久任制,有陛用须满六年至八年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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