航务官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。有一、二、三等航务官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海军航务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。有一、二、三等航务官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海军航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见“御史房”。
官名。即典牧丞。
官名。隋朝右领左右府次官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掌领侍卫左右,供御兵仗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官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政司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良酝署置为次官,四员,从九品下。唐朝沿置二员,正九品下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光禄司良酝署置一员,三十年改隶光禄寺良酝署,增为四员,从七品。清朝置二员,俱由满人担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) 设。 无定额, 正七品。 于部属农事试验场任职。以专科学校毕业试用合格者奏补。官名,清朝光绪32年(公元1906年)置,属农工商部,无固定人数,正七品
官名。魏置,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“魏官品”条,属于第九品者,在诸县令长相之下有关谷塞尉。此为防守关谷塞之尉,视地方情形而定,并非每县必置。
宋朝下等役职名。掌巡警盗贼,维持治安,隶镇将等官员。较大市镇则设都所由为其头目。(1)唐时因胥吏与差役经办县体事务,每事必经其手,因称胥吏与差役为所由。又因胥吏与差役多属府县,因亦称府县之官为所由。(
廷臣议事制度。明朝凡有大政及推举文武大臣,内阁会同五军都督府、六部、都察院、六科给事中计议,然后具本奏闻,由皇帝裁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