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见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侧》,其地位在主记掾之下。晋亦置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,南朝宋下以无考。北魏以后改称“县录事”,参见该条。
使职名。唐穆宗长庆四年(824)已置,因张韶于染坊强役民夫,染坊使田晟、段政直被流放。见《旧唐书·敬宗纪》。官名。唐置,以宦官充任,掌丝枲币帛染色之事。《旧唐书·敬宗纪》“长庆四年四月”条有染坊使之名
官署名。明初吏部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 始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十三年改设主事一人。掌官吏考课、黜陟之事。二十九年改称考功清吏司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为尚书省诸曹长官之一,管理国家粮仓及征课事务。官名。太仓为中央的粮食仓库,后魏设太仓尚书,职务同太仓令。参看“太仓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收发定罪人犯、京外来往文件折奏、逾限统计书表,掌罚书手、皂差、禁卒,宣告各项示谕,收发、修造刑具并全署工程各事项。置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法部内部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拟电威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武猛将军等号。
清代漕运有监兑官,每省委派府佐担任,负责监察,凡米色好坏、兑运的延滞,及运军水手盗卖漕米、渗水和沙、私带客货,以及强横生事等,责令监兑官严行禁戢。见《清会典·事例·户部漕运》。
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五京都总管府”。
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吏部三铨之一,掌流内官铨选之事。五代沿置,或以他官主判。宋初沿置,掌文臣自初仕至幕职州县官之铨选注拟及对换差遣、磨勘功过等事。设判流内铨事二人,以御史知杂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
官名。太平天国前期有典农官,后期《《幼主诏旨》中有典天农一官,为天朝典官,可能就是前期典农官之职,参见“典农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