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公
明清太监之通称。
明清太监之通称。
官名。唐置,为左右监门卫官员,掌守宫禁殿门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左右监门卫·监门校尉》。武官名。唐置,属左右监门卫,秩从六品上,员额各三百二十人。掌叙出入。
官署名。北齐太府寺置,有令、丞。隋朝沿置,有令二员、丞四员。唐朝太府寺置,令二员、丞三员、监事四员。掌金玉、珠宝、铜铁、骨角、齿毛、彩画及诸州贡物库藏。入库,由太府卿、御史监阅,太府丞主帐簿; 出库,
官署名。设于元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掌大承华普庆寺僧众、寺产。二年,改为延禧监,又改崇祥监。四年,升崇祥院,秩正二品。泰定四年(1327),复改为总管府。天历元年(1328),改为崇祥总管府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东魏、北齐、隋、唐沿置。多省称为行台左丞。在行台内职掌同“尚书左丞”。隋、唐时诸道行台只置一丞,左、右任置。唐高祖武德九年(626)省诸道行台时罢。隋视从四品,唐为四品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疆里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二人,正五品,掌司事。
官署名。隋置,掌宫殿门禁及守卫等事。置将军、郎将、校尉、直长、长史、司马、录事等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左右监门府》。唐沿隋制,监门府置大将军、将军、中郎将等;龙朔二年改称“左右监门卫”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
官名。见“司会中大夫”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右监门府置,十六卫之一,不领府兵。置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、中郎将四员,与左监门卫率亲近禁军,共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,判出,职任颇重。有长史、录事参军事,兵曹参
官员服制。唐朝京官散阶未及三品者可赐服紫,佩绯鱼袋、紫金鱼袋,以示尊宠,谓赐紫。宋朝沿此制。唐制,官员阶官未至三品而任三品以上职务者,往往赐以三品以上的紫色官服及金鱼袋,称为赐紫。唐代宰相官衙中往往有
名位和职分。《庄子·天下》: “《春秋》以道名分。”《吕氏春秋·审分》: “故人主不可以不审名分也。”高诱注: “名,虚实爵位之名也; 分,杀生与夺之分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