缮珍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由管领怯怜口总管府改立,隶徽政院,领上都、大都等地诸色人匠提举司从事造作。仁宗延祐六年(1319)升徽仪使司。七年,复为缮珍司。英宗至治三年(1323),改为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。
官署名。元大德十一年(公元1307年)改管理怯怜口总管府置,隶徽政院,秩正三品。领上都、大都等地诸色人匠提举司从事造作。延祐六年(公元1319年)升徽仪使司。次年仍为缮珍司。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改为随路诸色人匠总管府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由管领怯怜口总管府改立,隶徽政院,领上都、大都等地诸色人匠提举司从事造作。仁宗延祐六年(1319)升徽仪使司。七年,复为缮珍司。英宗至治三年(1323),改为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。
官署名。元大德十一年(公元1307年)改管理怯怜口总管府置,隶徽政院,秩正三品。领上都、大都等地诸色人匠提举司从事造作。延祐六年(公元1319年)升徽仪使司。次年仍为缮珍司。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改为随路诸色人匠总管府。
清代特定的科目。仿金代女直(女真)进士科而设,专限八旗子弟应试。清初,满文与汉文相辅而行,故汉人之得庶吉士者,往往令其学习满文。其后满人多已汉化,满文用处不多,而满人能通满洲语文者亦日见其少,因此设置
清朝对土官中低级武职之统称。亦有指高级武职者,则带有贬意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亦无一定职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署合称。即宋朝修合药所与出卖药所。徽宗初于京城置二修合药所、五出卖药所。政和四年(1114),改修合药所为医药和剂局,出卖药所为医药惠民局。参见“熟药所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中台省官。
官署名。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。永乐元年 (1403)始置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,后增主事三人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
官名。春秋鲁置。主管中等都城之行政长官。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: “其后定公以孔子为中都宰,一年,四方皆则之。由中都宰为司空。”官名,春秋时鲁国置,为都城的行政长官。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:“其后,定公以孔子
官署名。自汉末至隋称中尚方,唐称中尚署,掌宫内营造杂作;元称中尚监。详各条。见《通典·职官九·少府监·中尚署》、《元史·百官六·中尚监》。
即“燕京行尚书省”。
朝廷大臣。《韩非子·八经》: “相室约其廷臣,廷臣约其官属。”陈奇猷注: “廷臣,在朝廷之臣,大官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