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战国置。掌周王室酒政。《增订洛阳金村古墓聚英》第四五图·1银俑刻铭:“右受”,“中府,右酒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从二品内侍散官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内侍散官》。内侍阶官名。元置,秩从二品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置,设于各县市区域或合数县或数市的区域。为三级法院中的第三级,与最高法院、高等法院相对称。设院长一人,由推事兼任。推事在六人以上的,得分设民事庭与刑事庭,管辖民事、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时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。陈沿置,定为拟九品,比秩四百石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掌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 (991) 改殿前承旨置,位在三班借职上、右班殿直下,无职掌,为低级武臣阶官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承节
官署名。清朝中央各部、院、寺下属机构。负责督促本部、院、寺所属司、署应办事务,并限期完成,分别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管理。
官名,此为长史和掾史二官的合称。长史为官府、军府的属吏之长,战国末年秦有此官,李斯入秦即任此职。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:“乃拜斯为长史,听其计。”汉承秦制,西汉时丞相、太尉(大司马)、御史大夫(大司空)皆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七年(1171)置,员三人,为临安府尹募职。九年废。
即“博尔赤”。官名,这是蒙元官名的音译,也译卜尔赤、博儿赤、博尔赤、保儿赤、保兀儿赤,汉又为“司膳”、“厨师”、“掌管伙食”。元朝置,掌宫廷烹饪宴饮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