统带官
官名。别称标统,清末新陆军标之长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统辖全标。
官名。别称标统,清末新陆军标之长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统辖全标。
参见“右詹事”。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天兴三年(400)置,典煮炼百药,供帝王服食。立仙坊,封西山以供其薪蒸,由太医负责煎采药物。后罢。
官名。即“大长秋”。十六国后燕、北魏亦称“大长秋卿”。参见“大长秋” 。
官名。明初刑部都官部长官。初二人,正五品。洪武十三年(1380),改一人。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都官部”。
官名,即司寇,掌刑狱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一年》:“臣戮余也,将归死于尉氏,不敢还也。”注:“尉氏,讨奸之官。”疏:“归死尉氏,犹言归死于司败,明尉氏主刑人,故为讨奸之官。”《汉书·地理志·陈留郡》:“尉
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省试录取者的称号。见“省试(2)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居中台省。
官名。西汉末年王莽以河东、河内、弘农、河南、颍川、南阳为六队郡,每队郡置大夫一人,职如郡太守,掌其队郡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泛称主办文案的官吏。刀、笔为古代书写工具,故称。《战国策·秦五》:“臣少为秦刀笔,以官长而守小官。”职权较小,故又称刀笔吏。《史记·汲黯传》:“天下谓刀笔吏不可以为公卿。”后代称讼师为刀笔,是指其笔利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二年(1285),秩从五品,掌供给内廷应需、购买百色生料及没入权相桑哥资产,隶大司农寺。置达鲁花赤、提员各一员,从五品。下设司令一员,正六品;丞一员,正七品。辖辅用库、兴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