织染方令
官名。唐朝少府监织染方署长官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去方字。参见“织染令”。
官名。唐朝少府监织染方署长官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去方字。参见“织染令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七盐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,设在兜答馆。行盐地面为西京各地。直隶省部。西京盐旧课收入十万四百一十九贯六百九十六文,章宗承安三年(1198)十二月增至二十八万二百六十四贯六百八文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掌本镇军事司法及关于镇监各项事件,战时承办俘虏及占领地方司法诸事。
① 爵名。周朝始设,为五等爵之第四等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”一说子、男爵位属同一等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“天子一位,公一位,侯一位,伯一位,子、男同一位,凡五等
官名。职掌、品级同“左积射将军”。
嫔妃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九嫔第七,正二品。唐朝沿置。宋、金为正二品内命妇。官名。隋朝宫中女官有“充仪”,为九嫔之一。参看“充依”条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暴室局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)始置,从三品,为高级文官赐衔。官名,宋徽宗大观二年(公元1108年)置,位在学士、待制上,无职守,无所掌,只供侍从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徽猷阁学士”条。
侍御史别称。《通典》卷二四《职官》六《侍御史》:“定殿中监察以下职事及进名改转台内之事,悉主之,号台端,他人称之曰端公”。唐代御史俗称端公,因其位居御史台之端(首),故称。《通典·职官六·侍御史》:“
巡警部所属机构。又称协巡队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十月,以京城冬防紧要,巡捕力量单薄,由巡警部奏请设置。协巡营分驻荒僻地段,夜间巡逻,日间操作、巡防,接受诉讼案件,解送人犯,派遣坛差、道差,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 《周礼》诅祝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,下设诅祝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