纰论
官名。吐蕃官,即外相。
官名。吐蕃官,即外相。
官名。金置,为诸防御州副长官,位在防御使下,正六品,掌通判防御使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防御州》。
①官名。春秋楚置,掌一县之政令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一年》: “楚子城陈、蔡,不羹。使弃疾为蔡公。”《宋朝会要》: “周衰,六国置县邑,其长”“楚曰公曰尹”。一说为爵名,即楚县大夫之僭称。《左传·宣公十一年
官名。金置,为益政院官员。金哀宗正大三年在内庭设益政院,以学问该博、议论宏远者数人兼经筵讲官,每天二人上值,备顾问,讲《尚书》、《通鉴》、《贞观政要》。名为经筵讲官,实为内相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益政院
即“太子少师”。见“宫衔”。
宋代称临时派往州县巡视的监察御史为外任御史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尚书省。《魏书·李顺传》:“迁四部尚书,甚见宠待”,“未几,复征为四部尚书,加散骑常侍。”《穆亮妻尉太妃墓志》亦称其祖父曾任此职 (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202)。一说为东、西、南、
官名合称。金朝尚书省左、右丞与参知政事合称执政官,佐宰相治本省之事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 (1131—1162) 中置,总管天下帐状,由户部左曹郎中、员外郎兼领。
官名。①春秋时宋国置。掌田猎时报告禽兽踪迹。《左传·哀公十四年》:“迹人来告曰:‘逢泽有介麇焉。’”②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掌王畿内田猎之地政令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迹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史
官名。即督理钱法侍郎。明末於户部置,品秩正三品,与侍郎同。天启五年 (1625) 因钱法混乱,专设户部侍郎一人督理。清亦置。参见“督理钱法侍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