纠察漕运监察御史
官名。金置,《金史·河渠志》载:“泰和元年(公元1201年)尚书省以景州漕运司所管六河仓岁税不下六万余石,其科州县近者不下二百里,官吏取贿延阻,人不胜苦,虽近官监之亦然。遂命监察御史二人往来纠察之。”
官名。金置,《金史·河渠志》载:“泰和元年(公元1201年)尚书省以景州漕运司所管六河仓岁税不下六万余石,其科州县近者不下二百里,官吏取贿延阻,人不胜苦,虽近官监之亦然。遂命监察御史二人往来纠察之。”
即“榜式”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香山监。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香山监”。
官名。即导官令。
官名。即“司仪令”。
(1)官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记功和记大功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五等。(2)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,公务员总考绩列三等者,可以记功一次。抗战时期又规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锐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即贪官,贪污受贿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桓帝纪》:“赃吏子孙,不得察举。”
明清指经筵讲官、日讲官等,即为皇帝进讲经史之官员。参见“经筵讲官”、“日讲官”。
官署名。周朝置。掌管贵族子弟初级教育的机构。相当于“小学”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周人养国老于东胶,养庶老于虞庠。”郑玄注: “虞庠,亦小学也”。“周之小学,为有虞氏之庠,制是以名庠”。
官名。金置,掌薅养竹园采斫之事。设管勾一人,从七品,司吏一人。并有监兵百人,任薅养采斫之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