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置。郡属官。见《梁书·沈约传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属建康令。职掌与“延尉监”略同,为高级审判官。梁四班,陈七品。参见“建康三官”。
官名。秦置。《汉书·货殖传》: “宣曲任氏,其先为督道仓吏。”官名,秦置,掌诸道仓谷转运。《汉书·货殖传》:“宣曲任氏,其先为督道仓吏。”注:“孟康曰:若今吏督租谷使上道输在所也。师古曰:于京师四方诸
见“阑遗监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八旗所属之机构。专门管理官兵之习射。额设管理大臣一人,翼长二人,掌习射事务。习射官兵为官缺四十五,兵缺一百二十,均系兼缺。所选之官仍食原俸,兵仍食原饷。缺出,由管理大臣于年少王公、文武大臣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改原都镇抚司而置。后改留守都卫。八年复为留守卫。详见“留守五卫”。
官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,初以四怯薛八刺哈赤充任,于大都十一门各设二员,秩正六品,下辖副尉一员。掌门禁。后以六卫亲军参充门尉。武官名。元置,属大都留守司,秩正六品。尉二人副尉一人,掌门禁
流外官名。唐初置,检校刻漏。见“五官挈壶正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十六年(596)内侍省置二十员,以承门阁。以宦官充任。
京师分区警察署的派出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统辖派出所的巡官处理内外勤务的办公处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