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官名。唐朝宰相名号,指以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。高宗以后渐少,玄宗以后不再用此号。② 官制。明朝官吏执政制度。始于建文(1399—1402)中,兵部尚书齐泰、太常卿黄子澄,以原官预务参政,主持日
官名,宋置。宋朝侍卫亲军马军有龙卫左右厢都指挥使各一人,都虞候,还有指挥使、副指挥使,掌侍卫扈从,及大礼宿卫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侍卫亲军马军》。
官署名。即“文选清吏司”。官署名。明、清置文选清吏司,属吏部,简称文选司。详见“文选清吏司”条。唐、宋文选属吏部,但未置司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》、《宋史·职官三·吏部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》、
海关组成部分之一。又称海政局,掌理海事行政。本部设于上海,长官为巡工司,直辖于总税务司。部内分为四科:一为巡工科,其职员除巡工司外有副巡工司、巡江工司、巡段江工司、小轮工司、测量司、监事等,均以洋员充
见“庶吉士”。
官名。西晋子国、男国置,掌同典书令。南朝宋同,梁仅置于男国。参见“典书令”。
犹言“全国之君”,“一国之君”,宰:主宰,主管,掌管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项羽为天下宰,不平,今尽王故王于丑地,而王其群臣诸将善地。”
官名。清朝大理寺所属职官。掌办左、右二寺章奏及收在京衙门文书,并办理有关本寺官员升除、理藩院所管蒙古地方刑名和八旗满文文移事务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一人,满洲缺。秩正七品。例以在京部院及外省将军、
官名。即殿内侍御史。
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每旗一人,辅助印务梅伦处理旗务,遇印务梅伦有事故时,由管旗参领或闲散札蓝代理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