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补
见“特授”。
见“特授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 “军中典官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后期,大军出师征伐,诸军不相统属,即以其中一人为都统制。建炎元年(公元1127年)置御营使司,在御营使、御营副使的节制下统领军队。南宋时都统制为各支屯驻大军的统帅,其官署称为都统制司,有副
参见“六尚”②。
官名。金置。太祖建国时以四勃极烈共掌朝政,后又增设乙室、移赉两勃极烈。太宗改制,仍设回勃极烈,称谙班、国论忽鲁、国论左、国论右勃极烈。熙宗时废。
清朝科举制度中五种贡生之总称。即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岁贡、优贡。以五贡资格而获官者,均属正途出身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司法院的副长官。参见“司法院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职掌同牛羊司。参见“牛羊司”。官署名。属光禄寺,见“牛羊司”。
宦官名。东汉始置,名义上隶属少府,秩六百石。位次中常侍,高于中黄门。侍从皇帝左右,收受尚书奏事,传宣帝命,掌宫廷内外、皇帝与后宫之间的联络。明帝、章帝之世,员额十人,和帝后增至二十人。以后权势渐重,用
伎术官名。见“奉上太医”。
官名,东汉末年置,为丞相之副,佐丞相行职事。丞相,掌佐天子处理政务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(建安)十六年春正月,天子命公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,置官属,为丞相副。”丞相副,即副丞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