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禁防曹,主盗贼事,设禁防参军以掌理曹事。南朝宋小府不置长流参军者则置禁防参军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副长官。简称江苏司员外郎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从五品。佐郎中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典丝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织丝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典丝”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理海军造舰事务。
见“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宋太宗雍熙 (984—987) 中置,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 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
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谓孔子“弟子弥众,至自远方,莫不受业焉。”后世遂称直接受教的学生为受业弟子。
官名。清朝火器营之职官。总掌章奏文移事务。额设一人,正三品,以内火器营翼长兼充。
官名。春秋时县的属官,掌司法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所置四方使者署属官,每署一员,掌其方小大次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