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红近侍
官名。明朝宦官名目。参见“衙前近侍”。
官名。明朝宦官名目。参见“衙前近侍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后始设于京师、东三省,宣统二年(1910)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州、县均设。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。置推事一至二人,并录事等。附看守所一处。官署
官名。匈奴置。奕蠡为匈奴语音译,亦作谷蠡。由单于亲子弟担任,地位仅低于左、右贤王和左奕蠡王,而合称四角,有依次担任单于的可能。西汉时居西方,所统土地、人口多于其它地位较低的诸王。
官署名,汉置,属中藏府,掌办宫中俸禄赏赐之事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甲申,中藏府承禄署火。”参看“中藏府”条。
官名。西汉置,《史记·仓公列传》记齐国有北宫司空,为主后宫罪人之宫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自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八日,颁布《画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(简称《画一令》)至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二十三日颁布《省官制》止,在这一时期中省的行政机关称为行
清朝官制用语,即入值办事之意。清制,凡不改原来官职而调充其他职务,即称在某处某官上行走。如御前大臣上行走、军机大臣上行走、南书房行走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之类。又派往某处学习亦称行走。凡本来有官职,又
官名。北魏置。内廷派驻尚书省都牧曹监察政务的官员,亦佐理曹务,掌马及杂畜的牧养。《魏书·宇文福传》: “(宇文福)除都牧给事。”“时仍迁洛,敕福检行牧马之所。福规石济以西、河内以东,拒黄河南北千里为牧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始置,职主户口、名籍、婚庆、祠祀等事。设掾与史,并见《隶释》二《西岳华山亭碑》。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又有左右户曹史。晋代县户曹置掾、史、干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南朝宋齐梁陈无考。但
汉朝京师诸官府统称。亦指京师诸官府官员。1、泛指在京城(中都)的诸官府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令中都官、三辅、郡、国出系囚,罪非犯殊死一切勿案,见徒免为庶人。”又《孝安帝纪》:“诏郡国中都官系囚减死
官名。辽置,见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