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部左侍郎
官名。明、清礼部之副长官。自唐至元,礼部均设侍郎,一二人不等。至明,始分左、右,以左为上,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。共佐尚书掌部务。清沿明制。初以左、右参政为礼部副长官,顺治元年(1644) 改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无员限。十五年,定满、汉左、右侍郎各一人,共四人。初制,满洲、汉军充任者二品,汉员三品。顺治十六年,改满侍郎为三品,康熙六年 (1667) 复故,九年仍改三品。雍正八年 (1730),俱定为从二品。宣统三年 (1911),礼部改为典礼院,其称遂废。
官名。明、清礼部之副长官。自唐至元,礼部均设侍郎,一二人不等。至明,始分左、右,以左为上,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。共佐尚书掌部务。清沿明制。初以左、右参政为礼部副长官,顺治元年(1644) 改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无员限。十五年,定满、汉左、右侍郎各一人,共四人。初制,满洲、汉军充任者二品,汉员三品。顺治十六年,改满侍郎为三品,康熙六年 (1667) 复故,九年仍改三品。雍正八年 (1730),俱定为从二品。宣统三年 (1911),礼部改为典礼院,其称遂废。
清朝巡检之别称。
官名。宋朝置于诸州及沿边诸寨,路当险要处亦或置。又有都巡检使、同都巡检使、同巡检使等名目。掌巡检州邑、捕诘盗贼及查禁私贩茶盐之事,以閤门祗候以上至诸司使、将军或内侍充任。若供奉官以下及三班使臣任职,则
官名。周朝置。《即簋铭》有之。《周礼》有“宫人”一职。掌理宫室扫除,侍奉周王沐浴等事务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宫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”,“掌王之六寝之修,为其井匽,除其
官名。元置,属太史院,秩正五品,员额二人。掌理太史院内部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邮政总局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请简,以二品卿衔洋员充。掌司本局事务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尚衣局置为次官,四员,正七品。唐朝殿中省尚衣局沿置,四员,正七品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宣徽院尚衣局置,正八品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置于贵州省一人,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《逸周书·王会》:“为诸侯之有疾病者,阼阶之南祝淮氏,荣氏次之,珪瓒次之,皆西面,弥宗旁之。”孔晁注:“弥宗,官名。”
参见“功论郎”。
官名。金、元皆置,为文散官四十二阶第六阶。金正二品下。元正一品,宣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