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部养廉处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支放养廉银两。本处每年由户部领银五千两,又由山东、安徽、福建三省各解银一千两。除本部一切公用支销外,按季发放给各官,统由户部奏销。本部吏员、工役的饭银,由河南、山西两省每年解银一千两,随时支放,也由养廉处经管。本处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,一年更换,无定员。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支放养廉银两。本处每年由户部领银五千两,又由山东、安徽、福建三省各解银一千两。除本部一切公用支销外,按季发放给各官,统由户部奏销。本部吏员、工役的饭银,由河南、山西两省每年解银一千两,随时支放,也由养廉处经管。本处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,一年更换,无定员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长才类科目。开元二十一年(公元733年)诏举,李史鱼及第。
行政院直辖机关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三月二十八日公布的《管理英国退还庚款董事会章程》规定,本会由国民政府选派中国董事十人,英国董事五人组织之,有依照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
官署名,辽朝置。辽朝六院部有“知六院事”,在朝称“南大王院”。详见“南大王院”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班,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时列为“十猛将军”之一。陈沿置,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九班。
官署及官名之合称。宋朝指中书门下和枢密院。金朝指尚书省左、右司。元朝指中书省左、右司。清朝指布政使和按察使。清朝对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和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的合称。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实业部为试验工业原料,改良制造方法,鉴定工业制品,设立中央工业试验所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公布的《中央工业试验所组织条例》规定,所内分设两组: 化学组,掌关于工业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之副长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正二品,左、右各一人,特简。兼会办,佐总理王大臣、会办大臣、尚书办理外交事务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外务部副大臣。官名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
官名。即“考功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亦称建康狱正。南朝梁、陈置,属建康令。职掌与“廷尉正”略同,为高级审判官。《梁书·孔休源传》: “迁建康狱正,及辨讼折狱,时罕冤人。”梁四班,陈七品。参见“建康三官”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统兵,地位在都将之下。《魏书·周观传》:“(观)以军功进为都副将,镇方中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及二十三年职员令皆未载。武官名。北魏诸镇均置都副将,为都大将的副职,亦往往加持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