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部养廉处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支放养廉银两。本处每年由户部领银五千两,又由山东、安徽、福建三省各解银一千两。除本部一切公用支销外,按季发放给各官,统由户部奏销。本部吏员、工役的饭银,由河南、山西两省每年解银一千两,随时支放,也由养廉处经管。本处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,一年更换,无定员。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支放养廉银两。本处每年由户部领银五千两,又由山东、安徽、福建三省各解银一千两。除本部一切公用支销外,按季发放给各官,统由户部奏销。本部吏员、工役的饭银,由河南、山西两省每年解银一千两,随时支放,也由养廉处经管。本处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,一年更换,无定员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督捕清吏司长官。简称督捕司郎中。雍正十二年(1734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名。典兵曹长官。参见“典兵曹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典兵曹”。
汉代卫尉可属的低级武官。掌执循以司警卫,孔丛曾任此职。见《汉书·功臣表》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《北齐书·刘丰传》:“魏(孝庄帝)永安(528—530)初,(刘丰)除灵州镇城大都督。”参见“镇城都督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①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又称“提调官”。明制,顺天、应天二府乡试用府尹,各省乡试以布政司官充任,会试则以京官用之。俱设一员。掌理试场帘外一切事务,封闭内外门户,凡送卷、供应物料、弥封、誉录等事
代行度辽将军之职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九月癸丑,以光禄勋邓鸿行车骑将军事,与越骑校尉冯柱,行度辽将军朱徽、使匈奴中郎将杜崇讨之。”“秋七月,行度辽将军庞奋,越骑校尉冯柱斩右温禺鞮王。”参看“度辽将
官署名。清末理藩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掌酌拟、编纂调查有关的办法、条规。置正管股、副管股各一人等。内外蒙古等地殖产、边卫事项。
见“司农丞”。官名。唐制司农寺在卿、少卿之下有丞,其职与少卿无甚区别,历代沿置,明代废。参见“司农寺”。
官名。五代始置枢密副承旨,以诸卫将军充任。宋朝沿置,分领枢密院承旨司诸房公事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3)中定为正八品。南宋升为正七品。辽朝北、南枢密院皆设,位在都承旨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