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科给事中
官名。明清礼科之属官。明洪武六年(1373)设,二人,秩正七品,推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定设六人。秩正九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从七品。万历(1573—1619)中裁一人。又,南京礼科亦设一人。分掌监订礼部仪制,纪录大臣曾经纠劾削夺、有玷士论者,以核赠諡之典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设,汉二人。康熙四年(1665)改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初制为从七品,雍正七年(1729)升为正五品。分掌稽核典礼事务,注销礼部、宗人府、理藩院等衙门之文卷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明清礼科之属官。明洪武六年(1373)设,二人,秩正七品,推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定设六人。秩正九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从七品。万历(1573—1619)中裁一人。又,南京礼科亦设一人。分掌监订礼部仪制,纪录大臣曾经纠劾削夺、有玷士论者,以核赠諡之典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设,汉二人。康熙四年(1665)改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初制为从七品,雍正七年(1729)升为正五品。分掌稽核典礼事务,注销礼部、宗人府、理藩院等衙门之文卷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署名。太平洋会议期间,中国提出修改税则要求,会议所订立的关税协定中规定,俟各关系国家批准后三个月内,由中国政府召集会议。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二月十九日北洋政府公布《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章程》
官名。清置。乾隆十六年改圆明园中的清漪园御舟事务为御船处,置统领大臣,掌管御船等事务。明年又置八品水手催总三人,八品网户催总一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御船处统领大臣》。
官名。宋朝吏部侍郎右选置,参掌本选之事。参见“侍郎右选”。
古代的小军官.《新唐书·兵志》:“十人为火,火有长。火备六驮马。”唐府兵之制,以十人为火,置火长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豫王府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王府与东、北、翼三王府的属官,分别称为典天炮、典东炮、典北炮、典翼炮。
官名,西汉置,属光禄勋。为越骑长官,掌宿卫屯兵或奉命征伐。《汉书·叙传》:“(班)况,举孝廉为郎,积功劳,至上河农都尉,大司农奏课连最,入为左曹越骑校尉。”参看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、《后汉书
吏员名。汉代设置,《汉书·匡衡传》有“遣从史之僮取田租”的记载。同书《张禹传》记“禹以丞相退休罢就第。以列候朝朔望,位特进,见礼如丞相,置从事吏五人。”曾资生说:“疑从史即从事吏,系丞相私人服事之吏。
官名。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详“僧录司”。僧官,唐置,掌管僧众。见宋代赞宁《僧史略中》、《明会典·僧录司》。
宋朝宝章阁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