礼仪案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太常寺置,掌讨论大庆典礼、袭封定谥,检举忌辰,以及神祠道释等事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太常寺置,掌讨论大庆典礼、袭封定谥,检举忌辰,以及神祠道释等事。
官制用语。指官吏升迁的一种标准,即以功绩大小决定升迁官职的次序。《汉书·酷吏传·田广明传》: “以郎为天水司马,功次迁河南都尉。”
秦汉亭部小吏,辅佐亭长处理一亭事务,如亭父、亭卒之属。《后汉书·陈寔传》: “少作县吏,常给事厮役,后为都亭佐。”吏名,秦汉时城乡都置亭,在乡者称乡亭或野亭,在城者称都亭,无论乡亭还是都亭,都设亭长,
官场用语。宋朝高级官员的十项待遇。朱弁《曲洧旧闻》卷十: “今之中散大夫,即昔之大卿监也,旧说谓之‘十样锦’。受命之初,不俟赦恩,便许封赠父母妻一次,一也; 妻封郡君,二也(今为令人);不隔郊奏荐,三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设。专司全国查禁鸦片烟毒事务。设大臣五人,提调五人,帮办一人,辖文牍、会计、检查、差遣、收发五所。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八月,朝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从九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清代的厅原为知府的佐贰官同知、通判的办事处所。清制多分派同知或通判专管某一地区,因此逐渐与辅佐知府的同知、通判区别开来。后来在新设治的地区,不便设县或府,乃设厅,由同知或通判为长官,于是厅就成为
官名。清置,为御药房长官,掌司带领御医各宫请脉,及煎制药饵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宦官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见“朝上典官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宋设置, 属于不遇类科目。唐于建中元年(公元780年)诏举,张绅等三人及第。宋于仁宗时诏举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益州牧刘璋置。掌参议军事。官名,东汉建安初益州牧刘璋置,掌参议军事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法正传》:“正与同郡孟达俱入蜀依刘璋,久之为新都令,后召署军议校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