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黄龙府事
官名。辽置,为黄龙府的长官,属南面大蕃府官。重熙十三年(公元1044年),耶律瓯里斯曾任此职。其下设同知、判官。所辖有黄龙府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与黄龙府学(有博士、助教)。金天眷三年(公元1140年)改黄龙府为济州。
官名。辽置,为黄龙府的长官,属南面大蕃府官。重熙十三年(公元1044年),耶律瓯里斯曾任此职。其下设同知、判官。所辖有黄龙府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与黄龙府学(有博士、助教)。金天眷三年(公元1140年)改黄龙府为济州。
指明朝南京国子监。言其为南京之辟雍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正二品,左、右各一人,特简。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,筹议警察制度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侍郎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置,设知院、同知院各一人,掌閤门祗候以上诸司使副磨勘、注授差遣之事。省枢密院六十余项事务归此院。元丰五年(1080)大改官制,改为尚书右选。官署名。见“审官院”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良医所分置,各一人,正八品,掌王府中医疗之事。
官署名。五代后梁置,旋改乾文院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(978) 复置,掌造金银犀玉工巧之物及彩绘装钿等器物,设监官四人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、内侍、三班使臣充任。神宗熙宁三年 (1070)定制,以文、武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 (1407) 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金台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金台监”。
清朝都察院监察御史之统称。清制,监察御史分隶京畿、江西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广、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江南、四川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等十五道,故名。设置、职掌分见各道监察御史。清朝都察院设十五道监察御
官署名,即中都官府,泛指京师诸官府。见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·七年四月》注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县政府的佐治人员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九月内政部判定的《县政府办事通则》的规定,其办公处为秘书处,掌理机要,总核文件,承办职员进退,典守印信及办理其他不属于各科的事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金银库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户部改度支部,设金银库,始置。一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主管库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