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通
知州与通判合称。
知州与通判合称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三国志·刘放传》:“正始元年(240),更加(刘)放左光禄大夫,(孙)资右光禄大夫,金印紫绶,仪同三司。”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,以示优崇,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,亦常用为卒后赠官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南大王院官员,在南院司徒下。
官名。宋代始于知府之下设通判,名义上虽为知府的佐官,其地位实与知府相似。辽金元诸府无通判,以同知为府的佐贰官。明清复于府置通判,与同知同为知府的佐官。参见“通判”。
春秋时的军队建制。见“三军将佐”。
官名。见“前侍伯中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军事机构。统领侍卫亲军。海陵王贞元元年 (1153) 设。正隆五年 (1160)罢,以所掌付大兴府。后侍卫亲军分隶殿前都点检司及宣徽院。
官名。清置,为“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”长官,见该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水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翼王殿之新设职官。乃翼王石达开率部出走后自置。
僧官名。明清置,见“都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