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促所
官署名。清朝中央各部、院、寺下属机构。负责督促本部、院、寺所属司、署应办事务,并限期完成,分别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管理。
官署名。清朝中央各部、院、寺下属机构。负责督促本部、院、寺所属司、署应办事务,并限期完成,分别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管理。
官署名。宋哲宗元祐元年 (1086) 置,隶户部,职同刑部之比部。三年,以其事归比部。
官名。殷朝置。武官,主征伐。《殷虚编》第三三二片: “贞,勿乎(呼)寇伐工。”参见“多寇”。
地方行政区划名。古代称邦畿千里之地为县。春秋时期,秦、晋、楚等大国常于新兼并得的土地置县。其后,逐渐推广到内地。王畿内都邑为县,诸侯境内之地亦置。新兼并得边远地置郡,郡虽大于县,地位却低于县。战国时期
官名。负责冶铸金属器具的官员。一说为殷代官名。周朝属司空,有筑氏、冶氏、凫氏、段氏、函人等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六工,曰土工,金工,石工、木工、兽工、草工、典制六材。”郑玄注:“此亦殷时制也。周
① 即担任职役。汉朝常有此称。如以郎官给事尚书、黄门、谒者等,后亦渐入官衔。② 官名。北魏置。属内朝官,有内给事、内行给事等,还多被派到尚书各曹及东宫任职,如殿中给事、库部给事等,不仅处理曹务,还负有
宦官的贬称。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·序》:“和帝即祚幼弱,而窦宪兄弟专总权威……所与居者,唯阉宦而已。”《后汉书·董卓传》:“大将军何进,司隶校尉袁绍谋诛阉宦,而太后不许。”
官名。 战国曾国置。 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文字记载中有“令”的官职名。 参见裘锡圭《谈谈随县曾侯乙墓的文字资料》。
官名,汉置,职如县尉,大道二人,小道一人,掌道兵,主治安、禁盗贼。凡县主蛮夷曰道,万户以上置令,不满万户置长、皆有丞、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墨曹长官。七品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掌监督饮食卫生。《新序·杂事四》: “楚惠王食寒葅而得蛭”,“则庖宰、食监法皆当死”。官名,西汉置,为宫官,掌监御用膳食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(昌邑王)诏太官上乘舆食如故。食监奏未释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