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省行政公署内务司

省行政公署内务司

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《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掌理下列各项事务:一、选举;二、公共团体;三、赈恤、救济;四、公私慈善、公益财团;五、征兵、征发;六、户籍;七、行政区划;八、土地调查;九、官产、官物;十、行政警察;十一、高等警察;十二、司法警察;十三、著作、出版;十四、道路、土木工程;十五、河堤、海港、水道工程;十六、土地收用;十七、整饬礼俗;十八、祠宇、宗教;十九、保存古物;二十、病院、卫生;二十一、防疫、检疫;二十二、医士、药剂士业务的监查;二十三、药品、药物营业的检查;二十四、地方交通行政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十家长

    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地边外蒙古地方编户之头目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设。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,辖十家。专司查报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。其上有总甲、牌头等头目。

  • 大驾

    1、皇帝车驾次第的一种,后来也代指皇帝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侍御史护大驾卤簿。”注:“《汉官仪》曰:天子车驾次第谓之卤簿。有大驾、法驾、小驾。大驾公卿奉引, 大将军参乘,太仆御, 属车八十一乘,备千

  • 东园局

    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光禄寺,掌宫廷丧葬器用。置丞一人。

  • 左大都督

    官名。北魏末置,西魏沿置。亦作左厢大都督。《周书·贺拔胜传》: “以(贺拔)岳为持节、假卫将军、左大都督,又以征西将军代郡侯莫陈悦为右大都督,並为(尔朱)天光之副以讨之。”

  • 盛京刑部侍郎

    官名。清朝盛京刑部长官。额设一人,满缺,秩正二品。总掌部务。

  • 御史里行

    官名。亦称御史里行使。唐贞观初,马周以布衣进用,太宗命于监察御史里行,自此始有里行之名。后遂为御史资浅者的加衔。龙朔元年(公元661年)置监察御史里行(又称监察里行使),武则天文明元年(公元684年)

  • 大官署署正

    官名。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。洪武八年(1375)始置,初名署令,后改署正。一人,从六品。掌供祭祀用品及宫廷筵膳等事。清朝沿置,员二人,满、汉各一人。满员初定为四品,顺治十六年(1659)改六品,康熙六

  • 噶杂拉齐伯克

    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地亩粮赋。喀什噶尔、叶尔羌各设四品伯克之一,内喀什噶尔一人兼回兵副总管。伊犁、和阗等处共设五品伯克七人。拜城设七品伯克一人。

  • 都水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
  • 临时国际政务评议会

   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的临时机构。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初,关于对德国的和战问题,各方面仍有很大的争论。北洋政府为了应付起见,于三月十三日在国务院内设置临时国际政务评议会,以研究当时的外交关系。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