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度量衡检定所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二月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《度量衡法》,规定划一全国度量衡,应由工商部设全国度量衡局掌理之,各省及特别市得设度量衡检定所。同年四月十一日工商部即制定《各省市度量衡检定所规程》(二十年十二月五日实业部修正),规定度量衡检定所直辖于省(市)主管厅(局),置所长一人,检定员及事务员各若干人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二月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《度量衡法》,规定划一全国度量衡,应由工商部设全国度量衡局掌理之,各省及特别市得设度量衡检定所。同年四月十一日工商部即制定《各省市度量衡检定所规程》(二十年十二月五日实业部修正),规定度量衡检定所直辖于省(市)主管厅(局),置所长一人,检定员及事务员各若干人。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,掌兴圣宫汉人军民之政。亦称“兴圣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”。置都部署、副都部署、同知等职。
县分职吏名。东汉置,掌县内道路桥梁之事,见《隶续》一五《汉安长阁道碑》。
宫廷女官名。东汉始置,并无爵秩,岁时赏赐充给而已。隋炀帝置三十七人,正七品,为御女之属。唐置二十七人,正八品,位在御女之下。宋、金沿置。金为正八品内命妇。女御称号。东汉置,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及光武
皇帝围猎服务机构。辽置,属北面场官。设围场都太师、围场都管、围场使、围场副使等官。清代有“木兰围场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即太卜令。
官名。民国二十一年始置。行政院为整顿吏治,增进行政效率,令各省划定行政督察区,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为省政府的辅助机关。每区设行政督察专员一人,承省政府之命,推行法令,并监督招导及统筹辖区内各县市行政,
官名。西晋置。统领熊渠虎贲,为皇帝的侍卫武官,属左卫将军。大驾出行时,掌仪卫侍从。武官名。晋置, 属左卫将军,统熊渠虎贲以供宿卫。
官名。明末置。以阁臣或兵部尚书等充任,赐上方剑,于重要军事去处全权督理军务。权在总督、巡抚之上。
官名。汉朝县府属吏。晋朝沿置,员四人。官名,为州县佐吏,掌参与谋划,任位特殊。《后汉书·何进传》:“使洛阳方略武吏司察宦者。”晋沿置,员四人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由陕西四川道提刑按察司改立。二十八年,改为肃政廉访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