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指使
官名。明崇祯十七年(1644)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,改原明十三道御史而置。职掌因明旧制。
官名。明崇祯十七年(1644)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政府克北京,改原明十三道御史而置。职掌因明旧制。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由本衙门主官考试授官之例。在京司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等官皆有经考选授职者,或由本衙门拟定正、陪咨吏部,或予取数名,交吏部注册,缺出依序升用。皆须由吏部带领引见,奉旨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督捕清吏司长官。简称督捕司郎中。雍正十二年(1734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督捕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汉朝京师诸官府所设监狱统称。监狱名,西汉京都各官狱的泛称,其官有令长,东汉省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署名。元成宗大德五年 (1301) 由警巡院分置,后以左、右警巡院副使、判官、典史各一员主之。
官名。同“大宗”。又称“上宗”。掌宗庙祭祀礼仪的长官。《尚书·周书 ·顾命》: “太保、太史、太宗、皆麻冕彤裳。太保承介圭,上宗奉同、谒。”参见“大宗”。官名。《尚书·顾命》:“太保、太史、太宗,皆麻
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首领官。掌案牍和管辖吏员,负责处理官府内部具体公事。元朝沿置,亦为首领官。中下州地方官府中设一至二名,为流外职,任满可升为都目。例由路总管府、府、州司吏考满升入。明朝地方各州设,为州
官名。秦置,入汉因之。秩中二千石,有两丞,掌谷货。景帝后元年(前143)更名大农令。官名,秦汉皆置,中二千石,掌谷货。秦和汉初称治粟内史,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,武帝太初元年改称大司农。有丞二人。属官有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判结的上诉案件。
见“西川行枢密院”。
官名。辽朝袭唐制置。司经局官员,与太子正字共掌典校图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