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监丞

监丞
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五监,国子、将作、少府、长秋四监所置,掌判监事,都水监初置为次官,五年改为掌判监事。唐朝五监沿置,俱掌判监事、军器监初为掌判监事,玄宗开元十六年(728)以后为次官。隋朝行台省食货、武器、农圃、百工四监,同州总监及所统食货、农圃二监,岐州监、诸冶监,盐池总监及所统东西南北四监,陇右牧总监及所统皮毛监、盐州牧监,皆置,掌判监事。唐朝多所因置,诸牧监、司竹监、京都诸宫苑总监、京都诸园苑监、苑四面监、九成宫总监、诸铸钱监、百工、就谷、库谷、斜谷、太阴、伊阳等监皆置, 掌判监事。高祖武德(618—626)行台省、大行台省食货、农圃、武器、百工四监,庆善、石门、温泉汤等监,诸冶监、互市监,置为次官。东宫九牧监初为掌判监事,后改为长官。宋朝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,制后,国子监、少府监、将作监、军器监都水监、俱置,参领监事;元丰改制前司天监亦置。辽朝诸监(秘书监、司天监、国子监、太府监、将作监、都水监)皆置,多为掌判监事。金朝秘书监、国子监、太府监、少府监、军器监、都水监置,掌判监事;宫籍监亦置,隶殿前都点检司。元朝国子监、蒙古国子监、艺文监、典用监、典医监、典牧监、典宝监、甄用监、掌医监、群牧监、太府监、度支监、利用监、中尚监、章佩监、经正监、都水监、秘书监、司天监、回回司天监皆置,或掌判监事,或为属官。明朝秘书监、国子监、司天监、回回司天监、上林苑监、宦官十二监、内史监、内使监、内仓监、南京国子监皆置,或分左、右,多为掌判监事。明初内官诸监亦置,后罢。清朝国子监置。


官名,汉置,为牧监副长官,佐监长掌牧官马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,参看“监长”条。其后,隋置国子、将作、少府、长秋等监,丞掌监事;都水监初置为次官,后改判监事。隋朝的监丞极多,唐朝大多沿置。宋置国子监、少府监、将作监、军器监等,均置监丞,后世多沿置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皮角场库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收储骨、革、筋、角、脂、硝等物,以供制造军器、鞍辔、毡毯,设监官二人,以京朝官、三班使或内侍充任。初分三库,真宗景德三年(1006)并为一库。

  • 秀孝

    秀才、孝廉合称。《晋书·华谭传》: “时九州秀孝策无逮谭者。”

  • 四方馆典护

    官名。隋置,掌保卫外国使者。

  • 穆昆达

    满语官名。汉名为族长。

  • 交折

    清朝军机处术语。军机处将下发之奏折抄录副本后,由值班章京将本日所接各直省原折各归原函,缴还内奏事处,以便分别退还原具奏之人,称“交折”。

  • 杂流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非科举中第,而由军班、进纳、捧香恩例、上书献策、勤王、守御、捕盗、奉使等途径补授官职者,包括公人、吏人、作匠、技术人(如医人) 出身者,皆属杂流。其迁官至武功大夫止,破格迁横行者,恩数、

  • 司卫寺正卿

    官名。见“司卫寺”。

  • 左右骁骑率倅长中士

    官名。见“左右骁骑率上士”。

  • 学院院长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独立学院设院长一人,综理院务。国立者由教育部聘任,省和直辖市设立者,由省市政府呈请教育部聘任。大学各学院各设院长一人,综理院务,由校长聘任。

  • 北洋水师统领

    官名。清末北洋海军长官。光绪七年 (1881) 置。从一品。掌统领北洋海军。十四年,北洋海军成军,改为北洋水师提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