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置,掌太医之事。
官名。晋、南朝梁曾置,职掌不详,一说即给事黄门侍郎省称。隋高祖开皇六年(586) 尚书省吏部置,八郎之一,正八品上,为散官番直,常出使监察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,并取其名置于门下省,位黄门侍郎下
官名。辽北面官。掌四方钱铁之冶。太宗时置。
官署名。东汉名义上属少府,掌宫中币帛金银诸货,有令、丞主之。官署名,掌宫中币帛金银等货物。其长官称令,有丞一人,属员十九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《后汉书·段颎传》:“勅中藏府调金钱綵物,增助军费。”
宋制,称监司者为转运、提点刑狱、提举常平诸司。依《职制令》规定,“诸监司每岁分上下半年巡按州县,具平反冤讼,搜访利害及荐举循吏,按劾奸赃以闻。”“诸监司岁以所部州县,量地远近,更互分定,岁终巡遍,提点
即“法依旦达”。
即今之法庭。唐李白《赠从弟宣州长史昭》:“讼庭垂桃李,宾馆罗轩盖。”
官署名。汉朝齐地制作三服之官。三服即春献冠帻为首服, 纨素为冬服, 轻绡为夏服。官名,汉置此官,主作皇帝冠服。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故时齐三服官输物不过十笥,方今齐三服官
即“博尔赤”。
官名。西汉京兆尹、左冯翊、右扶风均置,员各一人,为铁官长副贰。东汉省。官名,汉置,为铁官令或铁官长之副,佐令或长掌铸造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边县》。参看“铁官”、“铁官令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