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甄拔特种司法人员委员会

甄拔特种司法人员委员会

特种司法人员选拔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,称东省特别区域的法官为特种司法人员,其甄拔由“甄拔特种司法人员委员会”执行。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,由司法总长充任;委员六人, 监试委员一人, 均由司法总长选任。凡有下列条件之一,经司法总长认为学识、经验、品行足以胜任司法官职务者,得连同证明文件送交甄拔委员会审议:一、熟识俄国情形,通晓法律,曾在东省办理交涉事务三年以上者;二、精通俄国语言文字, 依《司法官考试令》有应试资格者;三、在欧美大学或专门学校修法政之学,得有毕业证书者。委员会执行甄拔的程序如下:一就学校讲义考试答案和考列等次,考察其学业程度,逐年以至毕业的成绩;二就其经历和主办事务的内容,考察历来事务上的成绩和能力;三、就历来的言行状况,考察品行、性格、才能和体质;四、举行甄拔试验,以测知学问程度和运用能力。甄拔试验分笔试和口试。笔试考现行新刑律、民法、商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法、关于司法的现行法令;口试科目由委员长临时决定。免试前,或先试验外文。其中有特殊情形者,经委员三人以上的同意,可以免予考试。甄拔合格者由委员长报告司法总长,总长依照现行任用法官办法,随时呈请任用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单车刺史

    刺史等级之一。魏晋南朝制,凡庶姓任州刺史而未加将军号者为单车刺史。参见“刺史”。即不加将军号的刺史,为刺史的等级之一。魏晋南朝制度,几庶姓为刺史又没加将军号者称单车刺史。三国魏之州,或置牧或置刺史。刺

  • 左户都

    即“左民都”。

  • 廷辩

    汉朝议政制度,亦作庭辩。公卿百官奉皇帝之命会集朝廷,就施政方针或重大事件进行辩论。《汉书·窦婴传》: “上然之,赐婴食,曰‘东朝廷辩之。’”颜师古注引张晏曰: “会公卿大夫东朝,共理而分别之。”

  • 制造库司库

    官名。清朝工部制造库之属员。隶于制造库郎中。设满洲二人。分掌库贮之事。

  • 犬人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掌理祭祀所用犬牲供应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犬人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贾四人,徒十有六人”,“掌犬牲,凡祭祀,供犬牲,用牷物。伏瘗,亦如之。凡几珥沈辜,用駹可也。凡相犬牵犬

  • 国史院编修官

    官名 金置,属国史院。女真、汉人各四人,秩正八品。大定十八年(公元1178年) 用书写出职人。明昌二年(公元1191年)置契丹编修三人,添女真编修一人。

  • 管领随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

    官署名。秩正三品,隶中政院,掌皇后中宫钱粮造作,设于成宗大德三年(1299)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下辖大都、翼宁、南阳、唐州、河南府路四所管民提举司,秩从五品,领十一处提领所。

  • 讨夷将军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间曹操置,三国魏、南朝梁、北魏沿置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后罢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中,

  • 小吏部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,佐吏部中大夫、小吏部下大夫掌选举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为吏部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司

  • 制府

    清朝总督之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