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藩院则例馆
清代专修理藩院则例的机构。属理藩院,不定期开设。《理藩院则例》编订于康熙时,乾隆时作过修订,但未专门设馆。嘉庆十六年(公元1811年)四月始置则例馆,设纂修官四人,校对官八人,翻译官、誉录官各十人,从理藩院司员、笔帖式中选派;供事二十人,由书吏、贴写书吏内选派。二十年(公元1815年)修订完成汉字本。此后,道光三年(公元1823年)、光绪十六年(公元1890年)均曾开馆修订过《理藩院则例》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理藩院改为部后,其则例亦改称《理藩部则例》。
清代专修理藩院则例的机构。属理藩院,不定期开设。《理藩院则例》编订于康熙时,乾隆时作过修订,但未专门设馆。嘉庆十六年(公元1811年)四月始置则例馆,设纂修官四人,校对官八人,翻译官、誉录官各十人,从理藩院司员、笔帖式中选派;供事二十人,由书吏、贴写书吏内选派。二十年(公元1815年)修订完成汉字本。此后,道光三年(公元1823年)、光绪十六年(公元1890年)均曾开馆修订过《理藩院则例》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理藩院改为部后,其则例亦改称《理藩部则例》。
东宫武官名。见“左右监门率府”。
幕府的僚属。唐黄滔《黄御史公集·陈侍御新居》:“幕客开新第,词人遍有诗。”
官名。魏晋为乘黄令副贰,九品。南北朝沿置。北齐、隋、唐为乘黄署次官。隋从九品上,唐从八品下。辽朝为南面朝官。参见“乘黄令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乘黄令之副,掌佐令,养御马。参看“乘黄令”条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二不领民酋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五品。
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降等与减俸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二等。同年又规定减俸为文官惩戒的第三种。时间为一月以上、一年以下,数额为月俸的十分之一以上、三分之一以下
海关海事部的一科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,在南院枢密副使下。官名。辽置,为南枢密院副贰长官,与南院枢密使等长官共掌文铨、部族、丁赋之政,凡契丹人民皆归其管。北衙不理民,南衙不主兵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北面朝官·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宋设置,属武类科目。唐于开元十五年(公元727年)诏举, 郑防等二人及第。宋于真宗时诏举。
文书名。指平级官署之间传递公文,如汉、魏。唐朝制度,诸司自相质问,其义有三: 关、刺、移。移,谓移其事于他司。移则通判之官皆连署京师诸司,有移下诸州者,必由尚书都省以遣之。宋朝各级官府之间文书往来称“
清朝专为皇帝演习掼跤、射箭、骗马等技艺之军营。其职掌: 平时准备为皇帝表演技艺,遇皇帝出巡,则与护军一体随班护卫。设有总统大臣,无定员。其下有协理事务翼长二人,左、右翼翼长各三人,笔帖式六人。承应演习